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948178/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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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三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7   浏览次数:   【字体:

新林湿地20254

关于发布第三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各地、州、市林草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同意现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湖、新源县那拉提2处第三批自治区重要湿地予以发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强化湿地合理利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提高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推动全区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发布第三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的通知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6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