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登录 注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来源: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日期:2020-12-28 13:12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2020年第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局2017年第44号令)的规定,202011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第五届新疆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林木品种审定会议。现将会议审定通过的羌灰113个林木品种、认定通过的赛密酥2”“秋火焰”2个林木品种和引种备案的2个林木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撤销2015年通过新疆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新温609”“新温908”“GM-256苹果矮化砧”“sh1系苹果矮化砧”“y-1苹果矮化砧”“中油4”“瑞蟠4”“红花大果蔷薇1”“红花大果蔷薇2”“油丹1”“油丹2”“油丹3”“玛瑟兰”“大法兰西”“小法兰西”“羌灰3”16个品种的良种编号,其中:

一、新温609”“新温908”“GM-256苹果矮化砧”“sh1系苹果矮化砧”“y-1苹果矮化砧”“中油4”“瑞蟠4”“红花大果蔷薇1”“红花大果蔷薇2”“油丹1”“油丹2”“油丹3”“玛瑟兰”“大法兰西”“小法兰西”15个品种到期未申请认定转审定,不再作为良种推广使用。

二、羌灰2”“羌灰3”2个品种,由于指纹图谱显示无差异,现将2个品种合并为羌灰2

特此公告。

附件:林木良种目录

20201228

附件:
附件:林木良种目录.docx
   

扫描分享至微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