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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4-01-22 18:01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4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4日(星期日)、2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9日)休息。

(三)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7日(星期日)上班。

(四)肉孜节:410日是肉孜节,放假1天。

(五)劳动节:5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28日(星期日)、511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6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古尔邦节:617日是古尔邦节,617日至19日放假,共3天,与周末连休。

(八)中秋节:9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14日(星期六)上班。

(九)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日)、1012日(星期六)上班。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20245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202410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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