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写信
入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
2025年12月15日
新公网安备 6501004601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新ICP备150019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