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登录 注册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局人事处 日期:2026-07-13 20:07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6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自治区从事林业和草原行业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技术研发、咨询设计、生产管理、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援疆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拟申报中级、初级职称的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由地(州、市)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

、职称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35文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查询)及自治区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施行。其中,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专利数量不作为主要评审条件,专利的质量和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职称申报审核时间

(一)职称申报时间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72010:009112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职称审核时间81日至911日集中开展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反馈工作

特别提示:9月11日20:00为最终审核通过的材料接收截止时间,逾期审核退回、再次提交材料将不再审核,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四、职称申报渠道

职称评审采取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驻村、驻村管寺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也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上述人员参加评审的,填写《自治区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附件5),并经相关部门盖章审核同意。

(二)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20235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8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在职称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各地林业和草原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抄送本级人社部门,并将本通知转发县(市、区)乡(镇)、街道林草部门,确保基层每一位林草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获悉通知内容同时,会同本级人社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认真填写是否推荐申报的明确意见,按要求签名、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荐至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办公室。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办公室反映。

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职称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5814502

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附件:1. 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2.2026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皮式样)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式样)

4.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自治区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6.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在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审批表

7.2026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
rsc20260713.zip
   

扫描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