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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卡山保护区”)地处准噶尔盆地东缘,西起滴水泉、沙丘河,东至老鸦泉、北塔山,南抵自流井附近,北至乌伦古河南30公里处,总面积14856.48平方公里,东西宽117.5公里,南北长147.5公里,是以保护荒漠有蹄类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为核心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保护管理,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同意新疆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禁牧方案的批复》(新政函〔2019〕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卡山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旅游、探险、穿越、徒步、露营等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及各类媒体平台招募、兜售涉及卡山保护区的探险旅游及穿越路线,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卡山保护区为法定矿产禁采区,禁止在保护区内开展非法探矿、采矿、采石、挖沙、取土、采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被等活动。
三、卡山保护区已实行全面禁牧,禁止在保护区内开展放牧活动。
四、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对擅自进入保护区引发救援行动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救援产生的全部费用。
欢迎广大群众对保护区内非法穿越、采矿、放牧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卡山保护区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存宝贵自然财富。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卡山保护区管理中心 0994-692805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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