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写信
入口
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
关联稿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政策解读
新公网安备 6501004601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新ICP备150019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