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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办字〔2024〕69号 签发人:托乎提·热合曼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函
荣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南疆车厘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37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林果产业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答复工作,局党委书记姜晓龙同志、局长托乎提·热合曼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负责人认真组织办理答复。根据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洪星同志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林果产业发展,聚力打造含“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在内的“八大产业集群”,推进林果全产业链建设。新疆日照时间长、光辐射强、蒸发量大、干旱少雨、病虫害发生少,具有发展樱桃(车厘子)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樱桃作为“鲜果优化增量”优势树种,2022年,我区樱桃种植面积7万余亩,产量2万吨,尚处于发展初期。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喀什地区,种植面积占全区的84%,此外在巴州、克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州也有少量种植。
一、关于“政府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1.财政补贴方面,自治区出台《2024年自治区棉粮果畜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每年安排林果提质增效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林果企业或合作社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林果技术服务示范社建设等项目。符合条件的樱桃种植者、合作社、企业可以申报相应项目,审核通过后,予以财政资金支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自治区出台《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监测户及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脱贫户,种植推广樱桃等新品种,每亩给予不超过400元的一次性补贴。喀什地区将樱桃纳入优势特色农产品(林果)小宗特色保险范围,地区和县市财政出资80%,农民个人出资20%,通过保险补贴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民收益的影响。
2.税收优惠方面,为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切实减轻相关税负,国家在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相继规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水果的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3.贷款支持方面,目前暂无针对樱桃产业的贷款贴息政策。
二、关于“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的建议
依托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两个专项,支持立项“新疆特色林果种质创新与优良新品种选育”等项目11项,投入财政资金3947万元,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特色林果育种、病虫及气象灾害防控、果树抗寒等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县域规模以上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以及科技特派员,转化引进适宜性林果栽培及果品深加工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的建议
根据经济林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统一的特点,各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节庆活动,如赏花节、采摘丰收节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莎车县米夏镇自2018年以来,每年举办樱桃采摘节,在米夏红樱桃景区打造集旅游观光、采摘体验、特色餐饮、休闲娱乐四大功能区为一体的综合性消费聚集区,提高区域品牌影响力。
四、关于“鼓励企业与农户、合作社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建议
我区鼓励企业加强与专业合作社及果农的合作,利用“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运营模式,依托自治区林果全产业链提质增效服务团专家力量及全区各级科研单位专家,为企业技术人员、果农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企业利用自有销售渠道帮助果农销售林果产品。阿克苏冰雪密脆园果业有限公司,建设有550座日光温室樱桃大棚,吸纳100余户农户承包经营,带动500余人稳定就业,人均年收入达到3.5万元。
五、关于“加强产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人才发展基金,通过实施“天山英才”培养及引进计划、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科研创新平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揭榜挂帅”招才引智计划、重点园区引才育才计划、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等“2+5”重点人才计划,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依托科技特派员及“三区”科技人才培训项目,2023年在喀什、和田、阿克苏、巴州、伊犁及福建南平等地举办培训班12场,培训科技特派员及“三区”科技人才800人次,有效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组建林果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专家服务团,利用各级示范园、农民田间学校、农民夜校、网络视频教学等平台,加强对果农和技术骨干的科技培训,壮大新疆林果科技服务队伍,2023年全区共开展林果技术培训2万场(次),培训技术人员及果农151万人(次)。
六、关于“鼓励企业开发深加工产品”的建议
综合现有种植规模、产业基础等因素考虑,受原料产量不足局限,我区樱桃暂时不具备深加工的条件。食品工业企业大多使用非商品果加工果酱、果汁和果干等产品,一般中小企业生产线原料处理能力大于4吨/小时(大型企业生产线可达20吨/小时)。以现有种植面积、产量估算,喀什地区每年适用于深加工的樱桃约1200吨,按照每小时4吨处理能力计算,单条生产线约13天即可处理完,不足以支撑企业生产需求。如使用商品果作为加工原料,原料采购成本会提高约10倍,企业生产成本将大幅提升。待樱桃种植达到一定规模后,考虑引导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
下一步,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的工作要求,在林果产业链建设中认真吸纳您提出的中肯意见建议,强化樱桃产业政策、资金、人才支持,鼓励林果企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抓好林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樱桃品种更新升级,鼓励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强化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林果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谢 静
联系电话:0991-5810117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