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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办字〔2025〕66号 签发人:张志刚
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马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新疆林果业及枣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2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林果产业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立足把新疆打造成为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战略定位,坚持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统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2019年自治区启动实施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自治区党委提出建设包括“自治区绿色畜牧产品和优质果蔬产业集群”在内的“十大产业集群”,林果产业链是其中36条重点产业链之一。随着深入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和产业链建设,全区果园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果品产量品质实现双增长。目前,全区林果果品总产量达1385.1万吨(含兵团),商品果率持续稳定在86%,优质果品供给的能力不断增强,林果业已成为覆盖范围最广、惠及人口最多、发展潜力最大的绿色产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自治区大力推进林果产业链建设。一是印发《自治区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坚持“干果控面提质,鲜果优化增量,延链补链提效益”发展思路,将包括红枣在内的6大树种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科学分解,细化至县市、落实到地块,种植结构持续优化,加工能力不断提高。二是明确7家“链主”企业、14家“骨干”企业,积极扶持企业开展产加销一体化建设,2025年投入4700余万元支持企业推动清洗、烘干、分级、储藏等初加工及浓缩、发酵、提取、粉碎等精深加工机械的装备配套和改造升级。围绕核桃、红枣、葡萄、新梅等树种,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融合,“三蒸三晒”、速冻果蔬、超低温冷冻干燥、超临界萃取、压差熏蒸等一批加工技术得到应用,“红枣+”保健食品研究取得突破,全区各类林果加工产品由360余种增长到540余种。三是不断完善林果标准体系建设,出台包含红枣在内的12个主栽树种绿色生产技术标准和果品质量分级标准,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果树标准化种植和分级采收,同时,聚焦育种、栽培、储运等关键环节构建林果标准体系,2024年印发《新疆林果地方标准》,其中现行有效红枣相关标准60余项。四是深入实施“新疆品质”“品味新疆”公用品牌建设,目前100余家企业的相关产品纳入目录。五是积极开拓市场,加强产销对接,提升新疆林果品牌影响力,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累计签约70余亿元,在援疆省市建设营销网点2万余个、销售分仓70余个,累计帮助受援地销售以林果为主的农产品近40万吨、近35亿元。
您提出的“新疆林果业品牌影响力仍显不足、品牌忠诚度不高”“新疆枣产业发展附加值偏低、核心品牌不够强、销售不够畅通”等问题十分客观,符合当前产业发展实际。我局在充分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海关等协办厅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您提出的“新疆林果业及枣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发挥好林果产业链牵头单位作用,落实好《自治区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任务,按照“干果控面提质,鲜果优化增量,延链补链提效益”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果品品质;加大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力度;发挥好红枣研究院等专业科研院所作用,加强功能性精深产品加工能力;办好第五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加强产销对接,持续为企业牵线搭桥;持续为企业在出口水果果园和出口水果包装厂注册上做好服务,畅通果品出口渠道,拓展果品销路。通过多措并举,真正实现新疆林果全产业链发展,将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红利带给果农,不断提升林果效益和果农收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林果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