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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办字〔2026〕62号 签发人:居来提·吐尔地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努日曼古丽·艾麦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县级配套政策落实困难的建议》(第11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根据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自治区林草局认真研究办理,并结合自治区财政厅的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荒漠化综合防治财政支持政策及经费安排情况
自治区始终高度重视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攻坚战推进工作,目前中央和自治区均有针对“三北”工程建设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中央财政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等“三北”工程资金,国家按照80%的比例予以支持和补助,自治区主动作为下达自治区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时,按照总投资标准90%的比例对相关地(州、市)予以补助,高于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已极大缓解地方资金配套的压力。2025—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49.22亿元,支持全区“三北”工程建设和荒漠化防治工作,专门下达巴州资金7.24亿元,其中自治区资金2.9亿元,重点支持包括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在内的各类生态治理项目,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配套资金相关研究及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困难问题,我们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和基层实际,从三个方面开展研究部署,着力破解基层财政压力。
一是明确事权责任。根据生态保护修复事权责任,针对自治区“三北”工程和阻击战建设,中央和自治区均已安排专项资金,各地也承担起治沙事权支出责任,共同推动生态治理工作落地。
二是强化财力下沉。根据进一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精神,自治区财政建立均衡性、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增加地方自主财力,为基层落实配套支出、保障项目推进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三是加大转移支付补助。中央根据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针对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等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026年已先期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6亿元,其中安排巴州5.4亿元。
四是关于您提出的将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阿尔金草原荒漠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纳入自治区财政支持范畴的建议,经核实,上述两个项目属于中央资金支持项目,目前中央已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同一个项目不再重复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恳请您理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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