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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28日,自治区林草局举办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班。
自治区林草局分管同志作动员讲话,强调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服务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区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处于既要争取数量适度增长,又要质量稳步提升的关键时期。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意识,助力林草种质资源创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能力,科学参与申报、执法和转化工作。
在授课阶段,北京澜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冯万伟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核心条款调整等关键要点进行逐条剖析,并结合典型案例帮助参训人员精准把握《条例》要义,提升新品种保护工作能力。“天山祥云”“天山霞光”等系列抗寒月季新品种培育专家隋云吉教授结合自身实践,分享新品种从研发培育、申请授权、产业化运用到权益保护的全流程,为林草植物新品种权转化运用提供了宝贵借鉴。
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既有法律条款的专业解读,又有新疆本地的实践案例,兼具理论性和实用性,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自治区林草局将不断强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与转化运用水平,助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局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从事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工作人员,林科院、农科院、新疆农业大学有关专家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地、州、市林草局分管同志和业务人员以及部分国有种苗场(站)、苗圃相关负责人共计240人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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