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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发布2026年1号林长令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博州林草局 日期:2026-05-11 11:05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5月9日,博州召开2026年林长会议,发布2026年1号林长令,聚焦“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和2026年重点工作,围绕“六大发展战略”和“博阿精”“博温赛”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紧扣提质兴业利民主线,统筹科学保护、系统治理、合理利用,推动博州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持续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聚焦可治需治之沙,因地制宜、以水定绿,完成年度国土绿化、防沙治沙、草原生态治理任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控工程建设质量。抢抓自治区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契机,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为载体,以县市为单元妥善解决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地类间矛盾问题,为林草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荒漠化治理、国土绿化发展空间。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扎实开展古树名木第三次普查。进一步规范和巩固退耕还林管理,提升退耕还林成效。

科学规划以枸杞为主的林果和葡萄酒全产业链发展,推进枸杞企业“产加销”一体化建设、葡萄简约化栽培示范园建设以及林果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专家技术服务,围绕产业链短板和需求,精准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县市因地制宜落实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立足山区国有森林生态资源禀赋优势,遵循“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资金化”,探索建立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启动山区国有森林资源林地经营权流转试点。以林地承载、生态环境为依托,鼓励和支持在平原林区、河谷林依法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等,支持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发展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产品,促进资源经济、绿色经济、民生经济提质增效。

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和要求,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全面提升管理质效。扛起“国礼”高鼻羚羊落户博州这一政治任务,科学精准推进高鼻羚羊落地各项工作,做好对项目资金全过程、全要素监督,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互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开展保护鸟类三年行动,安全有序安置珍稀濒危物种普氏野马落户艾比湖保护区。

聚焦抓实林草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高效推进国土变更和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加强耕林草矛盾处置。充分衔接“三区三线”、草原基本情况监测等成果,统筹稳妥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落实动土报告制度,强化行政许可事项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地湿地、毁林毁草毁湿开垦、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等行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落实“五个主动”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并做好跟踪服务,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释放林草要素保障措施效能。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推进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

精准抓好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推深做实防火“七九工作法”,加快构建“五位一体”监测系统,持续开展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林草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防火实战演练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州县乡村站五级防火物资储备体系。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治,加大山区天然林、绿洲防护林、特色经济林病虫害综合防控,做好小蠹虫综合防治工作,抓好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推进国有林区、保护区卡点管控升级改造,提升卡点生态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社会面管控工作质效。

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推进“12345”林长制工作法,强化林长履职尽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抓好林长制运行制度落实,发挥督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切实推动涉林涉草重难点问题解决。深入推进“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推进林草资源保护联防联动联控。进一步优化现场核实、理赔流程,切实把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工作落实落细。巩固拓展直属林区“草管员”机制,解决草原管护缺位问题。加强基层林草工作力量,发挥好乡村级林长、生态管护员熟悉社情民情的优势,对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深化林草文化建设,形成博州林草文化特色品牌,不断扩大林草影响力。

博州还制定了《2026年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为43项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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