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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乱投喂野生动物,好心也不能违法悖德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日期:2023-12-29 10:12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在美丽的喀纳斯景区,一只网红狐狸倒在了皑皑白雪中,死因疑为游客过度投喂。这起悲剧很快登上“热搜”,引发了人们对于胡乱投喂野生动物的关注。

出于喜爱无视警告投喂动物,在动物园中曾非常普遍。犹记得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的动物园,经常可见好事者用日常食品投喂不同动物,长颈鹿、猴子、猩猩、黑熊、老虎等皆遭“黑手”,患上“肥胖症”“糖尿病”之外,还有因吞食塑料袋等垃圾而死亡。这些有悖公德伦理的行为,在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下引发了广泛重视,加之管理单位日常巡查劝阻,可以说,如今游客在动物园中不乱投喂已经有了自觉性。然而,随着生态的恢复和人类活动步伐的不断延伸,人们在外出旅行时和野生动物的相遇越发频繁,投喂现象也随之多发——在可可西里投喂野狼、在色达投喂土拨鼠等相关视频在网上随处可见。

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动植物生存自有其法则,任何人类的不当干预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带来生态灾难。就拿可可西里那只网红狼来说,尽管其常年在道路旁边摇尾乞食的样子憨态可掬,但它并不是一匹孤狼,而是会带着同类一起讨吃的。要知道,找寻食物是野狼最为重要的生存技能,保持野性则是其捕食猎物的前提条件,如今食物唾手可得,不可避免会导致野性退化,进而遭遇生存之虞。正如青海省动物保护专家所言,“我愿意相信投喂者的善良,但是善良需要理性的支撑,否则就可能好心做坏事。”但目前来看,网络上相关内容的评论区里,绝大多数人的关注点仍然是在跟着“萌物”刷着“狗里狗气”“判若两狼”等“梗”,鲜见动物保护的言论。

动物园里涵养出的文明,不能到了野外就变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和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所以,未经科学论证的肆意投喂,其实是违法的。无论是根据道德还是法律,好奇而不投喂,偶遇而不“打扰”,保持适当距离,才是人与动物的正确相处之道,也尤须在互联网时代一再被强调。对此,相关平台首先需要负起责任,在相关的攻略、游记等内容中,主动标识“这类行为存在风险,切勿模仿”,限制其算法推荐。其次,景区、保护区的管理者也应当积极劝阻投喂行为,一点一点纠正游客的思维,最终形成文明共识。

动物保护是一门科学,人不能被感性牵着走。期待有关野生动物投喂的内容能尽快在互联网消失,还这些自然生灵真正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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