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商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举办2020年至2023年自治区林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自治区从事林草行业有关技术研发、工程咨询设计、生态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建设、技术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援疆工作期间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补学年度
开放2020年至2023年补学通道。学员可根据实际选择最多不超过3个年度进行补学。
三、补学事项
(一)公共科目补学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继续教育网”(http://www.xjrsjxjy.com)参加公共科目补学。
(二)专业科目补学安排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27日。
2.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3. 培训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专业科目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流程
1. 报名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
2. 点击“个人注册”进入申请人注册(已有账户请直接登录),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在“我的主页”选择“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报名”→“我要报名”→“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选择个人需报专业职级→选择“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培训中心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3. 提交后请及时查看审核信息,如未通过审核,请按照问题反馈及时修正,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请按缴费流程进行缴费。
(二)缴费流程
1. 缴费方式
报名审核通过后次日进行缴费。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输入身份证号码,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
2. 缴费标准
继续教育培训费按《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初级100元/人;中级130元/人;副高级160元/人。
3. 注意事项
(1)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5月16日至5月29日)工作,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成功学员于6月1日统一开通学习帐号。
(3)培训费发票待培训结束后,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五、专业科目培训及考核
(一)培训方式
1. 学员登录网站zglc.zhixueyun.com,选择相应年度的“新疆林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进行在线学习。
2. 登录账号为报名信息中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登录初始密码为a+手机号。如,账号:18601230123;初始密码:a18601230123。
(二)考核发证
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认定以学员实际完成的课程数和结业考试两项进行综合评定。学员须在培训时间内完成所有专业课程的在线学习,学习进度达到100%,并通过在线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两项评定同时达标视为本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考核合格,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签发电子证书。
六、信息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将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关注。
发布网址:https://lcj.xinjiang.gov.cn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新疆林业和草原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培训中心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微信公众号:新疆林业学校
联 系 人:彭波
联系电话:0991-7671703
QQ群:1014537599、1014524731、734144585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