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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支持葡萄酒产业发展的七条
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6年5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支持葡萄酒产业发展的七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准确把握《政策措施》精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政策措施》背景及过程
新疆葡萄酒是我国葡萄酒的发源地,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具备打造成为特色优势产业和对外交流名片的条件。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新疆葡萄酒的优势和特色未能充分发挥,特别是在品牌打造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短板突出,亟待通过政策引导,激发企业活力,突破发展瓶颈。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林草局在深入调研、考察学习、座谈交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政策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作出具体安排。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自治区林草局两次征求14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又对照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知》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政策措施》。
二、出台《政策措施》的重要意义
《政策措施》的印发实施,是自治区推动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锚定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我区葡萄酒产业资源禀赋和独特优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品牌引领、融合赋能,系统覆盖全产业链。《政策措施》通过基地补助、贷款贴息、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文旅融合、科技支撑和资金支持等精准“组合拳”,旨在破解当前葡萄酒产业发展瓶颈,激发产业动能。其核心在于将新疆独特的资源与品质优势,转化为统一的产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葡萄酒+”讲好新疆故事,为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兴疆提供有力支撑。
三、《政策措施》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是夯实现代化种植根基。主要是通过林果产业支持政策、中央财政“两化”项目等,开展优质酿酒葡萄种植基地保护。二是提升企业加工水平。对企业开展设备升级、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及产业链配套产品开发产生的新增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三是构建大产区品牌形象。主要是围绕开发文化资源、开展品牌宣介、相关品质认证、参与节会展会赛事等,打造“新疆葡萄酒”大品牌。四是健全销售激励机制。主要是支持通过在重点消费城市开展城市巡展等多样化活动,构建一体化销售体系,拓展销售市场。五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主要是推动“葡萄酒+文旅”融合,支持酒庄创新销售与体验模式,实现品牌价值与旅游吸引力的协同提升。六是强化产业科技支撑。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支持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设计、新品种的研发与应用;支持完善葡萄酒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七是强化产业资金保障。主要是通过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以及其他相关项目资金对葡萄酒产业予以保障。
四、落实《政策措施》的具体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各产地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开展政策解读与培训,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做好配套保障。按年度印发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落实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拨付流程。三是加强督导与评估。对政策执行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效果、产业发展关键指标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充分了解和掌握《政策措施》对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适时开展评估,并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动态优化调整。
相关链接:《支持葡萄酒产业发展的七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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