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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为切实保障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经请示自治区人社厅同意,拟举办2023年度自治区林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三期培训班及2021、2022年度自治区林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从事林草行业有关技术研发、工程咨询设计、生态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建设、技术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及援疆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及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2.培训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20日。
三、报名及缴费流程
(一)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
2.点击“个人注册”进入申请人注册(已有账户请直接登录),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在“我的主页”选择“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报名”→“我要报名”→“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选择个人需报专业职级→选择“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培训中心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3.提交后请及时查看审核信息,如未通过审核,请按照问题反馈及时修正,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请按缴费流程进行缴费。
(二)缴费流程
1.缴费方式
报名审核通过后,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
2.缴费标准
继续教育培训费按《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初级100元/人、中级130元/人、副高级160元/人。
3.注意事项
(1)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8月21日至8月31日)工作,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成功学员于9月4日统一开通学习账号。
(3)培训费发票待培训结束后,统一领取。
四、培训方式及考核发证
(一)培训方式
1.参训学员登录网站zglc.zhixueyun.com,选择相应年度的“自治区林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进行在线学习。
2.登录账号为报名信息中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登录初始密码为a+手机号。例如账号:18601230123;初始密码:a18601230123。
(二)考核发证
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认定以学员实际完成的课程数和结业考试两项进行综合评定。参培人员须在培训时间内完成所有专业课程的在线学习,学习进度达到100%,并通过在线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两项评定同时达标视为考核合格。
联系人:彭波
联系电话:0991—7671703
QQ群:1014537599、1014524731、734144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