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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共计4项。其中,担任责任牵头单位的1项,为第39项整改任务,涉及草原生态恢复;担任责任配合单位的3项,为第38、41、47项整改任务,分别涉及草原生态恢复、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恢复、退化胡杨林生态补水。
一、验收销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自治区林草局牵头整改的第39项整改任务、配合整改的第4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销号。
二、工作情况
(一)第38项整改任务。一是参与自然资源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修正工作,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涉及草原的审核审批职责。二是联合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配合自然资源厅做好矿产项目和旅游项目违法占用草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一矿一恢复方案”831个,其中,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570个,移交履行司法程序8个;完成旅游项目“一企一恢复方案”57个。四是配合自然资源厅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2024年工作计划。
(二)第47项整改任务。一是持续加强胡杨林补水指导和调度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3次前往阿瓦提县、柯坪县指导胡杨林保护修复工作。每年3至6月,会同阿瓦提县、柯坪县进行现场踏勘,选定补水区域、生态闸口、引水路线,通过老河道疏浚、修建简易引洪渠、拦洪坝等措施,提前打通输水通道。7至9月,通过线上调度、现场指导,及时掌握胡杨林补水进展情况。2022至2023年,累计完成阿瓦提县、柯坪县胡杨林引洪补水49.84万亩。二是组织中科院新疆生地所、林业规划院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阿瓦提县、柯坪县常态化开展补水成效监测工作,完成2022、2023年胡杨林引洪补水区监测成效评估报告。三是持续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完成阿瓦提县、柯坪县胡杨叶部病害防治任务5万亩、春尺蠖防治任务34万亩。四是2022至2024年拨付阿瓦提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7040.71万元、柯坪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4095.36万元,用于胡杨林管护巡护、引洪补水等保护修复工作。五是每年会同水利厅联合印发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胡杨林引洪补水实施方案,下达阿瓦提县、柯坪县生态水量计划,并明确水利、林草和属地政府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