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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办字〔2026〕56号 签发人:居来提·吐尔地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44号建议的答复
古哈尔·吾甫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建议》(第04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根据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自治区林草局认真研究办理,并结合乌鲁木齐海关、兵团林草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法依规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一是出台相应地方性法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自治区相继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发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办法》(199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6号发布)。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新兵发〔2022〕13号),明确兵团、师市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细化检疫监管、苗木调运管理、违法行为处罚等条款。2026年1月30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829号),对《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自治区也将结合实际对现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办法》进行同步修订。二是加强林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2008年,自治区林草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新林策发〔2008〕191号),2021年,兵团林草局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兵林草发〔2021〕47号),加强源头管控,建立林业植物检疫备案管理制度,实现“谁生产、谁经营、谁负责”,规范林业植物生产和市场秩序,保障林业产业健康发展。三是规范疫木(虫害木)采伐及除害处理措施。2025年,自治区林草局印发《关于做好光肩星天牛、白蜡窄吉丁等蛀干类害虫疫木(虫害木)除治工作的通知》(新林生字〔2025〕27号),对光肩星天牛、白蜡窄吉丁等蛀干类害虫除治质量、疫木无害化处理等作出要求,严防疫木流失,坚决杜绝蛀干类害虫人为传播扩散。四是细化违法处罚标准。2024年,自治区林草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新林规〔2024〕1号),明确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林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行为。
二、持续加强财政投入
一是统筹做好资金保障。自治区和兵团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十四五”期间,依托中央和地方财政,自治区和兵团累计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金83043.06万元,其中:自治区下达70263.17万元、兵团下达12779.89万元,持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阻截和综合防治等工作。二是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自治区林草局依托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渠道,指导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博州、和田地区、巴州、吐鲁番市、喀什地区等林草部门先后申报实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累计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0586万元,通过配备高射程喷雾机、森保无人机、疫木粉碎机等现代化防治机械,以及执法工具车、执法记录仪、智能虫情测报仪、松材线虫病分子检测仪等监测检疫设备,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综合防控能力。
三、强化联防联控
一是加强省际间沟通交流。2023年,与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联合召开西北五省(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审议签订《陕、甘、宁、青、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合作协议》;2024年,与青海省林草局签订《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书》,强化省际间联防联控,筑牢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防线。二是持续推进兵地融合发展。“十四五”以来,自治区林草局与兵团林草局签署《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巴州、哈密市、伊犁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等林草部门相继与相邻兵团师市林草部门建立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信息通报、风险研判、协同处置、交流学习合作机制,筑牢兵地间联防联控防线。同时,兵团每年选派专(兼)职检疫员到自治区级检疫检查站共同开展检疫值守工作,严把植物检疫进疆关口,共同防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三是坚持“内检外检”联防联控。2021年,自治区林草局与乌鲁木齐海关签订《进出境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主要内容,定期组织会商研判,联合开展调研指导,强化口岸检疫监管,协同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共同筑牢进出境生物安全防线。各口岸对进出境植物及其产品、运输工具、出入境人员携带物及邮递物等严格依法实施检验检疫。2025年,乌鲁木齐海关共截获有害生物153种2793种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8种21种次;截获外来入侵物种14种30种次,同比增长6.25倍,切实从源头消除植物疫情传入风险。同时,国门生物安全监测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和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
四、开展防控宣传
2022年以来,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8·15全国生态日”等节点,自治区和兵团林草局连续四年组织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宣传系列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社区(连队)、学校、林区、口岸、市场等开展宣传,累计组织开展现场宣传327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6.43万份,发送公益短信40万条,制作宣传视频2个,通过广告大屏、电视台、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投播432.94万条次。2025年,乌鲁木齐海关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联合自治区科协、新疆农业大学、新疆野马集团等单位举办国门生物安全公益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并采用关企座谈会、政策宣讲会、关企微信群推送等形式,多次向进出口企业针对性地普及松材线虫病传播危害特性,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力增强了社会各界林草生物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了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3日
新公网安备 65010046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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