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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办字〔2026〕63号 签发人:居来提·吐尔地
古哈尔·吾甫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的建议》(第04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自治区林草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古树名木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摸清家底、开展抢救重点、健全法规制度、严格执法和增强保护意识。一是资源管理更加精准。2023年,在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数据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采用“一套软件、一个标准、一支队伍”的工作方式,确保古树名木调查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和可靠性,全区31000株古树名木已全部建档入库,实现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为实现全区古树名木“一张图”奠定扎实基础。二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以来,共申请财政资金392.8万元,完成105株一级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并在阿克苏、哈密等2个地州开展273株古树名木养护复壮工作。通过“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捐资项目,筹措资金46.57万元支持乌鲁木齐古榆树森林公园10株古树加强养护。2026年已下达资金309万元支持139株古树开展抢救复壮。修订并印发《关于规范古树名木保护标志的通知》,规范挂牌标准,联合公安厅、住建厅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维护古树名木资源安全。三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每年9月开展古树名木宣传周活动,挖掘阐释古树名木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参加国家“双百”古树推荐、七夕古树下的告白等宣传工作,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天山神木园古树群和昌吉州阜康市天池景区船坞古白榆入选国家“双百”古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有关工作。不断加强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一级、二级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加快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出台,结合“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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