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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日期:2026-05-15 11:05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新林办字〔202664                 签发人:张志刚

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13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渠慎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疆果品品牌保护的提案》1336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果品品牌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根据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自治区林草局认真研究办理并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落实情况

(一)果品质量显著提升

选派自治区林果全产业链专家,组建林果提质增效专家服务团,联动地州、县市技术人员赴全疆林果产区开展全方位技术指导,截至3月底,服务团专家联合地州专家开展林果技术培训5000场(次),培训技术人员及果农30万人(次)。林果总产值直接惠及果农人数、商品果率均显著提升2025果品价格较往年均有提高,特别是香梨、核桃、苹果收购价格增幅较明显,林果品质显著提升,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二)特色品牌初具规模

支持林果企业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品味新疆新疆品质等各类认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截至目前,共有22个林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库尔勒香梨、若羌红枣、伽师新梅上榜2025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轮台白杏、若羌黑枸杞、叶城石榴、莎车樱桃、73团树上干杏入选2025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累计60100款产品入选自治区2025品味新疆好产品品牌名录;202520家企业60款产品获得新疆品质认证证书。

(三)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指导各地州结合特色林果,组织开展喀什地区林果产业对接活动、伽师新梅展销会、吐鲁番葡萄节等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全区千余家次林果企业参加成都糖酒会、义乌森博会、日本世博会等国内外专业性展会14场,拓宽品牌传播边界;指导各地开展采摘节、丰收节、赏花节等系列节庆活动28场;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以2025世界认可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果品产销对接活动,集中宣传推介新疆林果品牌,有效扩大品牌影响力。

(四)维权力度切实增强

联合多部门组成维权打假组,赴辽宁、河北、河南、贵州等省开展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跨区域维权打假行动,查办案件19起,查封扣押涉嫌侵权香梨2.3万余箱,货值92.21万元。针对乌鲁木齐市北园春干果市场开展靶向执法检查,现场查处部分印有若羌红枣”“精河枸杞地理标志字样但未封装实物的涉嫌违规包装物,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滥用等行为。在多级市场监管局、若羌县红枣协会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累计摸排走访各类市场主体超过980家次,涉及金额累计达40余万元,查处多起典型侵权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新疆果品品牌保护与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提质增效,筑牢品牌发展根基

一是依托现有林果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专家服务团,优化专家服务模式,聚焦全疆林果主产区,针对性开展标准化种植、精细化管理、分品种采收、分级分选等技术指导,扩大技术培训覆盖面。二是在林果主产县,针对品种混杂、果园郁闭、有效株数不足、产量和品质下滑的果园,启动低产低效园改造计划,积极打造标准化示范区(园)建设。贯彻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狠抓措施落实,努力实现核桃蛀果害虫、苹果枝枯病、杏蚜蝇等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减少虫口(菌原)基数、降低危害程度,控制扩散蔓延的防控目标。

(二)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品牌影响力

一是强化区域母品牌建设,建立涵盖种植规范、品质检测、包装设计统一标准的新疆林果母品牌,发掘新疆林果历史文化,讲好新疆故事二是增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品味新疆新疆品质三品一标出境水果注册果园香港STC等各类认证,严格开展认证保护,推广一品一码溯源系统。三是做强企业品牌,鼓励企业将企业文化与母品牌和特色子品牌深度融合,实施优质优价策略,进入高端商超,提升品牌价值。

()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

一是继续办好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持续组织企业参加成都糖酒会、义乌森博会、日本世博会等国内外专业性展会,拓宽品牌传播边界。二是指导各地结合特色林果产业,常态化开展采摘节、丰收节、赏花节等节庆活动,结合世界认可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果品产销对接活动,集中宣传推介新疆林果品牌。三是依托吐鲁番葡萄沟、伊犁天山花海、乌什县沙棘林等以林果为特色的旅游景区,创新生态游、观光游、康养游、体验游等文旅模式,实现林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

(四)深化打假维权,守护品牌公信力

一是聚焦新疆特色果品侵权高发领域,紧盯吐鲁番葡萄、库尔勒香梨、阿克苏苹果、若羌红枣等重点产区及产品,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持续开展专项维权打假行动。二是加强市场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对各类果品市场、经营主体的摸排走访,对涉嫌侵权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长效震慑。三是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使用,定期对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使用行为,引导企业依法合规使用各类认证标志,切实守护新疆果品品牌声誉和公信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果品品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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