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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局动植物处 日期:2023-11-02 19:11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关于做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112日至20231113,如由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处

电子邮箱1464912393@qq.com

    传    真:0991-5811795

附件:1.关于做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做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112日   

附件:
《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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