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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办函〔2023〕331号
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合署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精神,落实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现就做好新疆葡萄、新梅、巴旦木、枸杞、沙棘、肉苁蓉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遴选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疆林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建设总体路径
按照自治区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林果产业链建设需要,服务林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12个主栽树种,根据不同产业(林果树种)规模结构等现状,结合区内产业科技人才基础,坚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按照突出重点、试点先行、分批建设、逐步覆盖的思路,分重点、分批准、分步骤建设推进。目前已经组建了新疆核桃、红枣、杏3个产业技术体系,在建新疆苹果、香梨2个产业技术体系,此次开展专家遴选摸底,为下一步可能组建的新疆葡萄、新梅、巴旦木、枸杞、沙棘、肉苁蓉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作好准备。
二、专家团队主要任务
1.信息咨询。搜集、整理林果产业发展动态与前沿科技信息,提出前瞻性科技需求预测和分析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为各级林果主管部门、企业、果农提供信息服务。
2.技术规划。调研、分析全区林果产业技术现状,精准掌握林果产业核心技术需求,研究制定林果产业科技服务方案,确定科技工作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发展路径,形成服务林果全产业链的技术工作规划。
3.科技攻关。梳理林果产业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研究确定各产业领域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凝练重大攻关目标,组织开展重点研究,推动创新突破。
4.试验推广。及时梳理、集成林果业技术创新成果,依托试验站等平台开展技术试验和成果示范,对成熟、先进、适用的林果技术创新成果推进集成和推广。
5.技术服务。结合林果提质增效工程,组织开展林果技术指导、培训、服务,帮助提升基层技术骨干和果农的科技水平;及时预判、发现、报告林果产业中的重大灾害、病虫害和产业重大调整变化等情况,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开展相关调研,制定应对方案,并对方案实施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三、专家团队遴选方式
每个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分别组建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综合试验站,构建“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三级联动技术体系。
(一)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
1.组织设置。每一个林果产业技术体系中,设置一个集成创新中心,实行首席专家领衔制,设立1名首席专家岗位、1名副首席专家岗位、1至2名联络员,副首席专家和联络员协助首席专家开展工作。根据体系建设需要,还可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担任荣誉首席专家。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依托首席专家或副首席专家所在单位建设,为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提供研究场所、设施设备、人才保障等必需条件。
2.遴选方式。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由自治区林草局会同兵团林草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招聘)信息,经专家自荐、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和承诺意见、自治区林草局会同兵团林草局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综合比选、择优确定。首席专家和副首席专家中,至少有1名为疆内在职在岗的林果专家。联络员的遴选(招聘)由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和自治区林草局、兵团林草局共同商议组织开展,可在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同一单位中遴选,优先遴选长期在新疆工作的林果技术人员。
3.标准条件。首席专家一般不超过60岁,产业紧缺的知名专家可放宽至65岁;副首席专家一般不超过55岁,根据实际可放宽至60岁。荣誉首席专家一般不超过65岁。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水平高,科研成果丰硕,实践经验丰富,在行业领域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科研管理和协调能力,有充足的时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联络员应具有较强的林果业知识基础和实践经验,以及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协调能力。
4.主要职责。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负责该产业技术体系整体工作,牵头组织编制产业技术体系任务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技术协同攻关、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解决产业技术发展的重要问题;负责组织对产业市场风险、重要灾情和突发性问题进行会诊,提出有关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业务活动;开展产业发展调研,每年或根据实际需要向自治区党委提交产业科技发展报告;产业发展急需的其他技术保障工作。
(二)产业技术创新团队
1.组织设置。每个产业技术体系围绕林果业品种选育、绿色有机栽培、病虫害防治和灾害防控、标准质量和营养评价、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化智能化、产业经济等全产业链组建若干个技术创新团队(团队类别和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设置),每个技术创新团队设1名岗位专家,实行岗位专家负责制,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名。岗位专家所在单位为创新团队建设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为岗位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遴选方式。岗位专家由自治区林草局会同兵团林草局公开发布遴选(招聘)信息,经专家自荐、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和承诺意见、自治区林草局会同兵团林草局以及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评审遴选、社会公示等程序,综合比选、择优确定。创新团队其他成员,由岗位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自行遴选产生。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可兼任其中一个创新团队的岗位专家。
3.标准条件。岗位专家一般不超过55岁,根据实际需要可放宽至60岁,应具有副高级职称(企业专家可放宽称职要求),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主持或参与过自治区(兵团)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指导生产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科研组织协调能力,有胜任岗位职责的时间、精力和身体条件。
4.主要职责。配合首席专家开展重大技术联合攻关、组装集成和试验示范,收集、监测和分析相关领域产业动态与信息,监测、预判并协助应对产业发展中的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等突发事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综合试验站开展具体工作;产业发展急需的其他技术保障工作。
(三)综合试验站
1.组织设置。根据林果产业结构布局、区域特征和发展规划,每个产业技术体系在主产区建立一定数量的综合试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每个综合试验站设站长1名,根据实际可设1名副站长,站长依托所在单位和当地技术人员,牵头组建试验推广示范队伍。
2.遴选方式。拟承建的试验站及站长人选由各地州市(师市)林果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自治区林草局会同兵团林草局以及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组织评审,经公示后确定。综合试验站原则上由符合条件的自治区(兵团)和地州市(师市)林果科研机构、地县(团)级农技推广机构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优先考虑已建成并运行良好的林果类科研基地、创新联盟、工程技术中心、推广转化基地、生态站、试验站等。
3.标准条件。站长一般不超过55岁,拥有中级以上职称(企业人员可放宽职称要求),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林果技术试验、推广、示范经验,有较强的技术协调、组织、宣传、培训、动员工作能力。
4.主要职责。在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的指导下,开展技术(成果)试验、示范、推广服务工作,调查、收集本区域林果业生产现状、存在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分析本区域林果病虫害、灾情等变化,组织技术交流和观摩活动,培训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打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转化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从科技成果到产业效益的转变。
遴选和推荐的荣誉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岗位专家、试验站站长等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热爱“三农”工作,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研诚信等。
四、申报程序
林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遴选确定,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一)发布指南。自治区林草局会同兵团林草局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新疆林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2)。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按照1个岗位推荐不超过1名专家的限额指标提出推荐人选,认真核实材料真实性及申报人资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推荐意见,报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2023年6月30日20∶00前将附件1-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报送自治区林草局科技处。
(四)专家评审。自治区林草局会同兵团林草局采取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人员建议名单。
(五)人选确定。自治区林草局对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入选通知,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五、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确定的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年最高200—800万元的奖补资金,具体额度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可连续支持3年,资金分年度拨付。经费由专家团队自主使用,由首席专家统筹支配,主要用于与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试验示范及技术推广,也可用于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等。属于科研项目的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规定执行。
专家团队成员所在单位(依托单位)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在科研条件、资源共享、培训交流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联 系 人:程志峰 程瑶
联系电话:0991—5580237(传真)
电子邮箱:xjlytkjc@163.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77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处1号楼304室
附件:1.新疆林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申报书
2.申报材料附件要求
3.林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建议人选汇总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