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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警民携手 共筑“红隼”安全巢

来源:警察与法治文化传媒 日期:2025-04-18 19:04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4月1日,在新疆塔城地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在试验区发现一只受伤的鸟禽类动物,该群众便第一时间联系了塔城边境管理支队奇巴拉尕什边境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协同塔城市林业部门对该受伤鸟禽展开救治及鉴定。经确认,此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其右翼有轻微擦伤。



救助过程中,民警秉持着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原则,当即对红隼受伤部位进行了简单的消毒包扎处理,随后将其安全转移至野生动物救助协会,为它后续得到专业救治提供保障。

在此,奇巴拉尕什边境派出所温馨提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当发现受伤、受困的保护动物时,应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热线:12345)或公安机关。擅自饲养、买卖捕杀国家保护动物均属于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救助,群众主动报警、民警迅速行动,生动展现了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同时也为警民携手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树立了典范。希望广大群众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守护蓝天碧水间的珍贵生命,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贡献微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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