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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新绿字〔2022〕6号)要求,经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同意,拟推荐全国绿化模范单位12个、全国绿化奖章40名。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5日—10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5850806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69号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邮编:830000)
信 箱:lvhuaxj@163.com
附件:1.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奖章推荐名单
2.推荐集体和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