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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告

来源:局人事处 日期:2023-09-28 19:09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

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目前已完成笔试工作。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现将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笔试分数线

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的要求,经研究,确定笔试分数线为125.5分。

二、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10810月1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507办公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69号)

(三)资格审查方式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报考材料相符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除特殊情况外,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具体如下:

1.考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附件3)、政审表(附件4)各一份,粘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注意事项

1.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被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相关要求的材料,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使得报考岗位入闱人选产生空缺的,在笔试分数线以上,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无法提供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的,当场核减总分,重新进行排名并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人:文黎明

联系电话:0991-5814502   

附件: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报名表

3.资格审查表

4.政审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2023928


附件:
附件1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报名表.docx
附件3 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 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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