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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三北”工程建设管理,打好新时代“三北”工程攻坚战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筑牢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北”工程六期规划》、《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总体方案》《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综合治理方案》《支持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的九条措施》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自治区林草局生态处。
联系电话:0991-5801389
电子邮箱:897592438@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2日
新公网安备 65010046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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