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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欠发达国有林场支持范围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23〕29号),我局组织开展全区欠发达国有林场动态调整工作,经林场自评、自治区审核,按审核分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后,结合我区国有林场实际情况,确定拟列入支持范围的欠发达国有林场44个(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0991—5812707
电子邮箱:xjlcjlczmc@163.com
附件:1.拟列入支持范围的欠发达国有林场名单
2.新疆欠发达国有林场动态调整审核得分排序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