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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宣传信息中心2024-2025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潜在比选单位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宣传信息中心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3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递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宣传信息中心2024-2025年度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宣传信息中心202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参选人具有招标采购代理资格且在自治区财政部门网站备案,并符合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开展招标采购相关要求。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比选。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2号(自治区林草局2号办公楼 新界大厦B座1214室)
方式:线下领取
四、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4年3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2号(自治区林草局2号办公楼 新界大厦B座12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宣传信息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2号(自治区林草局2号办公楼 新界大厦B座1214室)
联 系 人:陈忠杰 0991-585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