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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经济是“绿洲经济”,林草业的发展,在新疆尤为重要。拥有绿色的地方,未来才有发展的无限可能。
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在林草建设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走具有新疆特色的林草发展之路,为加快新疆农业强区建设、发展和稳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3年,全区完成造林165.81万亩、种草改良450万亩、荒漠化治理550.72万亩。全区林果面积稳定在2110万亩,约占全国林果面积的13%,其中红枣、葡萄、杏、香梨、巴旦木、新梅种植规模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
增绿扩量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建设绿色家园
新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数量与质量、存量与增量并举,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著。
开展荒漠化综合防治专题调研,印发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目前,新疆三北工程攻坚战已启动8个重点项目,涉及8个地(州)54个县(市、区)。
抓好天山、阿尔泰山等区域退化林和退化草原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不断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厚植生态底色。
2023年,全区造林165.81万亩,完成率106.4%;种草改良450万亩,完成率100%;治理荒漠化土地550.72万亩,完成率122.4%。
持续推进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补水,完成胡杨林引洪灌溉218万亩,超年度计划任务46万亩。
深入推进“伊水上山”“额水上岸”工程,伊犁、阿勒泰分别完成草地补充灌溉39.2万亩、9.7万亩。伊犁项目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20%—50%提高到70%—80%,新增干草产量5.65万吨,按每公斤草1.7元测算,新增产值9605万元。按每只标准畜每天食用干草1.8公斤、冬季舍饲150天测算,项目区冬季可新增饲养能力20.93万只标准畜,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开展重要湿地认定,发布察布查尔伊犁河等9处自治区第二批重要湿地。安排实施13个湿地保护恢复项目、修复退化湿地面积0.9万亩。湿地生态监测管理平台已联通24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4个国家湿地公园,动态监管和综合分析能力不断提高。深入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整改任务。
高质量完成新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整合优化后全区保留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80个。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总规编制、评审,南山风景名胜区、夏塔古道森林公园等7个总规获批。
提绿两园全力推进卡拉麦里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
新疆持续推进卡拉麦里、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成效显著。
卡拉麦里国家公园创建区已完成国家相关部委意见建议征求和专家评审。与中国航天集团空间技术研究院开展战略合作,完成3套无人机自动监测系统、卫星通信系统、卡拉麦里国家公园智慧一张图、数字孪生平台和数字博物馆等软硬件系统,布设相机245台,13处重载云台接入自治区林草局综合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全域看、随时调”的目标。
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区顺利完成《国家公园设立指南》规定的创建任务,完成国家林草局专家实地核查。
绿色林果做强做优精深加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林果产业是新疆优势产业。2023年,编制完成《自治区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组建林果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专家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2万场、144万人次。组建核桃、红枣、杏、苹果、香梨5个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重点围绕品种选育、绿色生产、机械化应用、冷链物流、数字化管理等开展科研攻关、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取得技术成果184项。实施新疆林果新品种选育项目,汇聚林果品种(系)900余个,获国家新品种权4项,拟通过自治区审(认)定林果良种9个。
促成鲜丰水果、云南摩尔农庄、厚生生物3家国内行业知名企业落地新疆,优选34家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林果企业、合作社开展产加销一体化建设,发挥7家链主企业、14家骨干企业及45家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在超微粉碎、低温冷榨、萃取等技术方面实现突破,推出核桃油、蛋白粉、多肽及红枣泥、酵素等精深加工产品。全区林果企业、合作社超过3500家,果品年加工量突破600万吨。
组织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拓宽果品销售市场。组织300余家林果企业参加成都糖酒会、义乌森博会等专业性展会10场,签约金额5.1亿元。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新疆林果产品博览会,全国各省(区、市)500余家企业采购商参展,签约64.5亿元,创历史新高,首次有境外采购商现场签约3.6亿元。
2023年,全区林果面积稳定在2110万亩左右,果品产量达1378万吨,480余万果农人均收入超过6200元。
绿水青山美丽新疆既有“颜值”又有“价值”
新疆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资源优势、自然条件优势,积极推进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沙产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
大力挖掘林下空间,稳步发展药、花、菌、禽、蜂、畜等林下种养殖产业,实现林地增效、农民增收。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疆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种苗花卉产业发展。全力支持旅游兴疆战略实施,积极做好涉林涉草政策要素指导服务,保障重点旅游项目顺利推进。组织开展“青山绿水映初心美丽新疆丝路行”等大型宣传采访活动8场次,打造新疆生态旅游名片。2023年,全区林草产业总产值预计达750亿元。
林草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2023年,新疆林草系统结合部门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大力支持南疆四地(州)生态建设和乡村振兴,2023年向南疆四地(州)安排各类林草资金26.34亿元。
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32个脱贫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1000个村庄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安排4.43亿元补助资金,保持44332名生态护林员岗位持续稳定。指导各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带动5400余名当地劳动力参与林草工程建设,帮助群众实现务工增收。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62亿元、退耕还草延期补助资金2.46亿元,提高退耕户转移性收入。
做实“访惠聚”驻村工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所驻村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约2.13万元;村集体平均收入为71.86万元。落实自治区定点帮扶和助力示范工作部署,支持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乌什县林草工程建设,辐射带动农牧民增收。
护绿提质持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2023年,新疆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16位省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26次,解决了国家公园创建、林果产业链建设、退化草原补充灌溉等跨区域跨领域的一批难点、堵点问题,带动全区3万余名林长巡林29万余次,解决林草保护、林果生产、毁林毁草、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问题6.4万余个。3个县市(单位)、3个乡镇被评为自治区首批林长制激励县乡,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昭苏分局、和田墨玉县林草局2名林检干部荣获全国“最美森林医生”称号。
强化“四单一函”运用,就国土绿化、环保督察、防火防虫等重点工作向地(州、市)级林长发函16批次69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国有林场和乡镇林草工作机构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奇台分局荣获2023年度全国“十佳林场”称号,全区828个乡镇林业站加挂林长办牌子,5.1万余名护林员全部划定巡护网格,“一长一站一员”网格化管理初见成效。
组织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推进阿克苏地区、哈密市273株古树名木养护复壮试点工作,温宿县神木园古树群入选全国“100个最美古树群”、阜康市天池景区船坞榆树入选全国“100株最美古树”。
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查处涉嫌毁坏林地违法行为854起、查处整改率91.33%,2022年案件查处整改率达到100%。依法加强“其他草地”监管,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联合公安、海关开展“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规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案件30起。
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运输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850起、打掉犯罪团伙47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14人。修订调整新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列入名录的野生植物138种。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积极推进国家植物园创建前期工作。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境)保护和资源普查,保护成效不断提升。
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保持松材线虫病零入侵。协调各地专兼职检疫员97名赴哈密、若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春秋两季检疫值守,累计查验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4544辆。成功召开全国林草有害生物2023年下半年发生趋势会商会。全年防治林业有害生物2031.4万亩,占“十四五”规划年度任务的14.5%。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全年防治草原有害生物1208.15万亩。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为0.0002‰、0.46%,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
守绿青山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新疆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召开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场观摩会,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森林草原火灾普查,调查样地3093个、采集数据4万余条、形成评估报告111套。
联合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759处,制止野外违规用火369起。充分发挥828个基层林草工作站、5.1万名护林员、1.4万名防火信息员作用,利用310座瞭望塔、326个高空云台、639个视频探头、541座防火检查站监测火情、巡查巡护,化解火灾风险。在阿尔泰山林区雷击活动频发区安装雷电监测系统5套,全天候监测雷电活动。
科学清理雷击火多发区枯立木9590株,雷击火发生次数、受害面积较2022年分别下降89%、84%。与自治区气象局签署森林草原防火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推进防火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等工作。138支森林草原消防应急分队全部靠前驻防林区,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演练,确保能快速处置早期火情。2023年,火灾次数、受害面积较2022年分别下降40%、99%,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连续20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
活绿强基夯实林草事业发展基础
新疆坚持做实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助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组织实施各类林草项目2225个,涉及资金59.1亿元,有力保障重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抓住增发国债的契机,组织各地申报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17个、投资38.47亿元。
借全区地县林草灌溉用水协调联动机制,在汛期和农闲期实施“错峰灌溉”。2023年,保障林草灌溉水量124.56亿立方米,同比提高2.7%。
完成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造林种草、湿地保护修复、防沙治沙、种苗基地等工作实现落地上图。
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巩留分局森林碳汇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完成33个碳汇基线样地调查。
启动三北工程总规修编、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和阻击战实施方案编制、资源本底调查。
高质量调查核实完成林草生态综合监测5586个样地和20551个变化图斑。
组织实施“揭榜挂帅”“厅厅联动”“双重”等重大科技项目11项、林草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6项、中央财政推广示范项目19项,项目个数较2022年增长40%。成立新疆林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功发布《大果沙枣栽培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17项,列入地方标准修订计划18项。组织编写林果产业链、防沙治沙等方面科技成果选编汇编4部,为林草科研、教学、管理和生产提供依据。
扎实推进“种子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新疆分库配套项目建设,全年收集保存植物种子、标本、DNA材料33187份。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加强30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林草种质资源库(圃)建设与管理,拟通过自治区审(认)定林木品种12个、草品种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