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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持续加强重点物种保护工作

来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 日期:2024-01-04 11:01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确定了在新疆分布的国家重点物种为9种,分别是四爪陆龟、藏羚、雪豹、河狸、普氏野马、野骆驼、波斑鸨、大鸨、猎隼。2023年国家林长制考核将国家重点物种保护工作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重点物种保护专题会议精神,近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新疆重点物种保护专题培训会。会议围绕如何制定新疆9个国家重点物种保护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具体保护措施等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做好新疆9个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物种保护工作。一是开展重点物种资源专项调查,摸清重点物种资源量、栖息活动规律。二是加强重点物种栖息地保护工作,制定重点物种栖息地保护名单。三是实施动态监测、巡查巡护、收容救护和栖息地生态环境修复等保护措施。四是加强科学研究和科技支撑保障,提高能力建设。五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六是加强野生动物突发事件舆论引导,防范舆情扩散,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各地要健全完善保护工作方案,认真履行物种保护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项目储备,达到“一种一策、精准保护”的要求,全面推进重点物种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新疆生物多样性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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