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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宪”在出发——全区多地公益林管护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自治区公益林保护中心 日期:2023-12-06 10:12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为进一步提升公益林管护人员、林区群众法治意识,强化普法工作实效,在今年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前后,全区多地公益林管护单位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掀起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12月2日,哈密市、区两级林草局在伊州区宝农市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旨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00册、宣传单200张,受到店主和市民的欢迎,提高了群众对国家级公益林的认识保护意识

12月3日,沙湾市林草局组织党员、干部在城区步行街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通过走访入户、悬挂横幅和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市民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相关政策。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向周围群众发放宣传单280余份,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12月4日,吐鲁番市高昌区林草局在青年路组织宪法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小册子、现场讲解等形式,吸引了往来群众积极参与。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200余份。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热情颇高。

12月4日,和田地区策勒县利用周一升国旗和村民大会,在固拉合玛镇英阿瓦提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向村民发放宣传单45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1人次。活动增强了群众爱绿、护绿意识,是一次普法宣传以及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保护良好氛围的具体行动。

连日来,全区多地公益林管护单位开展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极大地促进在局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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