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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曹华报道)根据最新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新疆将新增国际重要湿地2处以上、国家重要湿地4处以上、自治区重要湿地8处以上。
阿勒泰科克苏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夏季风光。阿勒泰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规划》将全疆湿地划分为八个湿地区,即阿尔泰山湿地区、准噶尔盆地以西湿地区、天山中东部湿地区、伊犁河流域湿地区、开都河-孔雀河流域湿地区、塔里木河中游湿地区、塔里木河上游及西昆仑湿地区、塔里木河下游及东昆仑湿地区,针对各区域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保护恢复建设措施。
根据《规划》,新疆将围绕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分级管理、保护修复、能力建设、可持续利用五项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严格控制占用湿地,落实占补平衡措施,遏制湿地面积减少。积极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规范自治区重要湿地管理,完善一般湿地名录管理,形成湿地资源保护网络体系。规划36个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和16个其他区域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湿地生态系统调查,摸清湿地资源状况和生态功能分区,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开展可持续利用,在重要湿地周边开展社区共管,在湿地保护地开展自然教育体验活动,加强湿地科普宣教基地建设,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氛围。
新疆地域辽阔,湿地资源丰富,湿地总面积达422.16万公顷(不含兵团),居全国第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