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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林边“话”林长制

来源: 日期:2023-08-30 19: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8月8日下午,在位于阿克苏市托普鲁克乡吾斯塘博依村路边的一处绿化带内,一排排整齐排列的树苗格外引人注目。一米多高的树苗,已经长得郁郁葱葱。林带旁边竖立着一块醒目的牌子,写着“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绿化基地”十几个大字。

看着茁壮成长的树苗,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及托普鲁克乡、吾斯塘博依村两级林长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仅提升了林草资源保护的力度,还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在现场,大家纷纷为这一制度创新点赞。

林长制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2021年,新疆启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各地相继建立林长组织体系。同时,不断探索“林长+”模式,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

2022年,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对8起案件中的10名当事人非法砍伐树木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处10名当事人按照1∶3的比例补植补造林木,并在报纸刊登声明道歉。

针对部分案件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难以对原址进行修复的情况,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与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在托普鲁克乡、阿依库勒镇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绿化基地”,总计56亩。

“吾斯塘博依村栽种的公益诉讼林共有2亩440株。别看林地小,但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影响却很大。”吾斯塘博依村党支部书记艾尔肯·马木提说。

新疆全面推行林长制后,艾尔肯担任了村级林长,村里的防护林管理从此有了责任人。树木日常浇水管理、病虫害防治、巡林护林等工作他都要抓落实,保护好每一棵树、每一片林。

“管不好林,我作为林长就要担责。”艾尔肯说,为了提高村民护林意识,村里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绿化基地”作为宣传阵地,向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如今,村民保护林木意识得到了提升,爱林护林的风气在村里逐渐形成。

“林长制正从建立向见效转变。”托普鲁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吐尔孙阿依·买买提说。

作为乡级林长,吐尔孙阿依每半个月要对全乡5800亩防护林开展一次巡林。每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村级林长在巡林中发现的问题。同时,每季度参加阿克苏市召开的相关例会,将巡林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汇报,并研究解决。

“从上到下,林长分级负责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一体的保护机制,将更有效保护好阿克苏市的林草资源。”吐尔孙阿依说。

据了解,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阿克苏市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取得显著成效,市乡村三级林长共开展巡林9369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653个;发放林长制工作提醒函、告知函、督办函40余份。

由于表现突出,阿克苏市获得2022年度自治区林长制激励县乡表扬,获300万元资金奖励。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使各级林长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上积极作为。”阿克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志刚说,通过建立林长制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法律监督,推动“林长+”协同治理联动机制,切实巩固生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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