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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立法为小野果“撑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野生果林资源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 日期:2023-12-01 10:12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磊报道)《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野生果林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起施行。“小野果有了专门的法律‘撑腰’。”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伊犁植物园主任管开云将条例全文张贴在了植物园门口。

“野生果林曾因外来入侵物种小吉丁虫害,险遭灭顶之灾。”长期关注野生果林保护的伊犁州人大代表吐尔逊江·艾力木别克说,虽然是小切口立法,但却十分必要、迫在眉睫。

伊犁州野生果林是包括栽培苹果“祖先”在内的全球多种林果品种起源地。“继续培育出好吃的水果,离不开这里的野果林基因资源。”管开云说,《条例》明确规定每5年要对野生果林资源开展一次调查、建立监测机制、制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等,这为保护工作托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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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野果林(无人机摄)。赖宇宁摄

“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是治本之举、长远之计。”伊犁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小平说,州人大常委会在制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综合代表提出建议、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认为有必要制定一部野生果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三易其名,为的是确保立法保护的范围、对象、措施更精准,确保法规立得住、真管用。”伊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尔森·努尔阿西说,从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到珍稀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再到野生果林资源保护条例,名称的调整是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突出地方特色的科学立法过程的一个缩影。

为提高立法工作实效性,立法调研组借鉴了兄弟省区有关枸杞、沙区野生植物保护的立法经验,经起草、审议、修改、完善,《条例》于6月19日伊犁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提请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9月28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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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野果林。赖宇宁摄

伊犁师范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教授韩大勇用“实事求是、切实管用”8个字评价了这部条例,他说:“《条例》仅有28条,也没有设置章节,但以‘清单’方式一一回应了保护工作面临的重难点问题。”

“随着《条例》实施,数十万亩野果林将会更具生机活力。”管开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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