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写信
入口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评比表彰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2〕201号)要求,经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审核,拟表彰42个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32名劳动模范和53名先进工作者。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8日—1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5850806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69号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邮编:830000)
信 箱:lvhuaxj@163.com
附件:自治区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