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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化防治处

来源:局人事处 日期:2023-08-24 18: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1、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建议稿。

    2、拟订自治区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地(州、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4、组织实施自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等防沙治沙重点工程。

    5、负责自治区内国家沙漠公园的具体管理。

    6、监督管理自治区沙化土地及荒漠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沙区特色产业。

    7、组织开展全区荒漠化、沙化调查、监测与评价。

    8、组织全区重大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

    9、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

    10、承担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处  长:吐尔逊·托乎提

业  务:5852208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69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冬季: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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