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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来源:局人事处 日期:2023-08-24 18: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1、负责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拟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改革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科技体制改革。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及国家公园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指导区域协调创新发展,统筹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

    3、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国家公园技术推广和成果转移转化,组织、指导全区重点林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

    4、承办行业基础应用研究、重大林草业科技攻关和科技产业化项目的组织申报、检查验收、评审鉴定、成果登记和奖励申报工作。

    5、承担全区国家级生态定位研究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期科学试验基地、林草业国家创新联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生物产业基地等林业科研平台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6、承担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林草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治区地方标准和林草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申报、审查与检查验收工作。

    7、组织指导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行业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和认定工作。

    9、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指导行业专利管理,承担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植物新品种审查和上报,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遗传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外来物种。承担科技成果的管理与科技保密工作。

    11、指导国外林业和草原及国家公园先进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承担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履约工作。

    12、承担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承办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副处长:程志峰

业  务:5853242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69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1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冬季: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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