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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良种补贴
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场管理局:
为规范林木良种补贴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程序,提高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良种苗木培育补助)和自治区财政林草专项(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自治区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工作实际,修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良种补贴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经9月15日第35次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 系 人:刘刚
联系电话:0991—5812707、189****0117
电子邮箱:811561924@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良种补贴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2020年9月24日